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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海丹灶公办入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2020南海九江政策性借读生入学条件及材料

时间:2020-10-13     人气:1616     来源:     作者:
概述:项目序号时间工作内容备注 15月28日公布招生工作指南各校(园)门口宣传栏、“丹灶教育”微信公众号 户 籍 生15月29-6月2日户籍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bm.nhedu.net,时间7:0......

项目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5月28日

公布招生工作指南

各校(园)门口宣传栏、“丹灶教育”微信公众号

 

 

 

1

5月29-6月2日

户籍生网上报名

网址:http://bm.nhedu.net,时间7:00—22:00

2

6月9-13日

户籍生资料审核

各校

3

6月10-15日

户籍生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家长

4

6月24日前

户籍生申诉资料审核

各校

5

7月7日前

公布户籍生录取结果

短信通知家长

政策性借读生

1

6月3-6日

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

网址:http://bm.nhedu.net,时间7:00—22:00

2

6月20-28日

政策性借读生资料审核

各校

3

6月22-30日

政策性借读生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家长

4

7月15日前

完成政策性借读生申诉的审核

各校

5

7月31日前

公布政策性借读生录取结果

镇内公办中小学门口宣传栏、丹灶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期不少于5天,短信通知家长

1

6月5日前

咨询、派发申请表

各社区(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2

6月1-19日

积分生提交资料报名

居住地的社区(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3

6月22日-7月20日

积分审核

镇流管局

4

7月28日前

公布积分分数

镇流管局,公示期不少于5天

5

8月5日前

公布积分生录取分数线

镇教育局、镇流管局,公示期不少于5天

 

6

8月14日前

公布积分生录取结果

镇教育局



序号

类别

条件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门核查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3

本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本镇监护人户口簿

 

4

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收养登记证》;本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5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本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6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7

 

引进人才类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8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9

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0

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1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2

投资贡献类

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的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3

在本市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4

境外群体类

在本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5

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镇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6

其它类

在本镇连续居住并在本市同一区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在九江镇连续5年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7

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父(母)本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镇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

  1.关于第16条“在本镇连续居住并在本市同一区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1)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的证明(年限计算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其中疫情期间2020年1月至4月的补缴记录视为有效)。

  (2)关于在“九江镇连续居住满5年”的证明,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在九江镇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在九江镇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③在九江镇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

  (3)关于在九江镇内连续居住5年以上(含5年)的时间计算方式为: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60个月有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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