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明天起可报名!2021年佛山禅城公办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详细内容

明天起可报名!2021年佛山禅城公办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时间:2021-03-15     人气:4517     来源:佛山新闻网     作者:
概述:家长注意!2021年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方案公布!本周二(3月16日)起接受报名!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

  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梁蕴菁、陈芷晴报道:家长注意!2021年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方案公布!本周二(3月16日)起接受报名!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经审批符合借读条件的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上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请直接与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入学。


  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或拥有小学学籍的儿童,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注:禅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公办小学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名方式


  家长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招生系统后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电脑端报名:适龄儿童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禅城区2021年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


  手机端报名:通过关注“佛山求学通”微信公众号;



  点击底部子菜单栏的“招生专栏”,选择“禅城幼升小”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6日9:00-3月23日17:00(3月23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为其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时按照以下要求选择报名类别: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1类”;经区人社局或区经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9类”;经市卫健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12类”。


  2、报名确认时间


  2021年3月26日-3月27日


  网上报名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于3月26日17:00前登录系统完成报名确认(注意是网上确认报名,不需要到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于3月27日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报名点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小学报名点进行人工比对,完成报名确认。


  注:


  各小学报名点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现场提交材料并确认报名。没有接到学校通知的家长请不要前往学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超龄的户籍生(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报名时需提供经区教育局审批的《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表》,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报名点现场确认。


  2021年3月27日17:00户籍生报名工作全部结束,逾期没有网上报名或没有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6日9:00-3月23日17:00(3月23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确认时间


  2021年4月9日-4月10日


  网上报名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于4月9日17:00前登录系统完成报名确认(注意是网上确认报名,不需要到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但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4月8日17:00前登录系统选择现场确认报名点学校并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签名后,于4月10日到报名点学校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报名点学校进行人工比对,完成报名确认。


  注:


  逾期没有网上报名或没有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未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请家长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或回户籍地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申请在我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服务工作由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负责,积分政策、受理时间、个人积分值、个人积分排名以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公布的为准。申请入学程序如下:


  1、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2021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4月21日-5月19日


  申请办理积分入学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网上报名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获得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子女,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7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以“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注:


  如需申请禅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的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请家长按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1年招生政策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录取


  户籍生录取


  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一至二类)、“人户不一致”(一至七类)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上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借读生录取


  户籍生录取完毕后,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先统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


  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用于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根据剩余学位,按照积分高低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录取资格名单。获得积分入学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子女可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新市民子女,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学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学生。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


  注册


  户籍生注册


  各小学于6月中旬安排户籍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注册(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逾期不办理注册的,视为放弃禅城区公办小学学位。


  借读生注册


  各小学于6月下旬安排政策性借读生注册,7月中旬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注册(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逾期没有注册的,视为放弃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禅城区2021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时间表



  户籍生学位如何安排?


  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一至二类)、“人户不一致”(一至七类)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录取顺序


  1、人户一致


  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 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2、人户不一致


  第一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 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


  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期内,根据拆迁合同,拆迁户子女可按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


  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第三,适龄儿童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


  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


  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其性质须为住宅类。


  录取户籍生后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二孩户籍适龄儿童入读。


  2021年3月23日之前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按此办法安排公办学位,之后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由禅城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学位如何安排?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按照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卫健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统筹安排学位。


  经区人社局或区经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


  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方案(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9〕10号)统筹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如何安排?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具体条件及报名提交基本材料详见《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一)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政策性借读生第16类(在本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2.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3.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4.政策性借读生第16类根据家长居住证办理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在本区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我区公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


  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2021年3月23日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三)政策性借读生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二孩适龄儿童入读。


  普通借读生学位如何安排?


  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用于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根据剩余学位,按照积分高低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录取资格名单。获得积分入学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子女可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


  录取时,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新市民子女,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学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学生。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


  温馨提示


  1.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为适龄儿童完成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报名先后不影响录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申请者,视为家长主动放弃公办学位申请,不予录取。


  2.建议使用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报名,不得用其他证件号重复报名。


  3.如户口簿居委有调整的,请家长提前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更新户籍信息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请家长如实填写或提供申请材料,凡填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5.报名确认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录取学校以招生系统公布为准。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