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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这几类证件不再发放!

时间:2021-03-23     人气:6406     来源:南海市场监管     作者:
概述:将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除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与商事登记合并合办,只发放营业执照,不再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佛山市全面实施“一照通”!


今日(3月22日)起正式施行!



具体情况如何


赶紧来了解下吧!


一、实施内容


将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除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与商事登记合并合办,只发放营业执照,不再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纸质证件,相应许可信息通过二维码加载在营业执照上(二维码位于营业执照左下方)。


二、许可事项信息中许可状态的几种情形


(一)需要现场核查的,营业执照上许可事项信息中的许可状态分为五类情形:“核查中”、“整改中”、“有效”、“不合格”、“无效”。


1.“核查中”指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尚未进行现场核查或正在进行现场核查。


2.“整改中”指经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现场核查,核查不合格但可在现场核查环节时限内整改完毕的,给予整改。


3.“有效”指经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现场核查或复检合格的,准予经营许可。


4.“不合格”指经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被委托的审查机构)现场核查不合格且不可在现场核查环节时限内整改完毕的,或复检不合格的,不予以经营许可。


5.“无效”指申请人申请许可事项注销业务,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或许可事项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许可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注销。


(二)不需要现场核查的,营业执照上许可事项信息中的许可证状态分为三类情形:“有效”、“无效”、“补发中”。


1.“有效”是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准予经营许可。


2.“无效”是指申请人申请许可事项注销业务,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或许可事项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许可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注销。


3.“补发中”是指申请人申请“一照通”业务时,原先持有的许可证已遗失且未赋予许可电子证书的,其遗失声明的公示期限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



三、办理途径


(一)全市各级行政服务大厅;


(二)关注“南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并进入聊天页面,文字回复“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系统”进入页面办理。



附:“一照通”申请表格及提交材料规范



(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qscjdglj/bgxz/content/post_4373788.html)


四、查询途径


已领取“一照通”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佛山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fsqygs.fsamr.foshan.gov.cn/scjg-fsgs/v2/index.html)向社会公布,如需详细了解商事登记和经营许可信息,可登陆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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