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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季华路4个绕行掉头位不用等红灯/什么是超标电动车?“超标车”讲解

时间:2020-09-26     人气:1646     来源:     作者:
概述:  原标题:季华路4个绕行掉头位不用等红灯  昨日下午,禅城交警举行季华路佛山大道路口、普澜二路路口封闭调试交通指引解读会。据介绍,16日22点起这两路口封闭后,车辆绕行掉头时,4个掉头位不用等待红灯,直接通过。  预计3个路口交通变化大 ......

  原标题:季华路4个绕行掉头位不用等红灯

  昨日下午,禅城交警举行季华路佛山大道路口、普澜二路路口封闭调试交通指引解读会。据介绍,16日22点起这两路口封闭后,车辆绕行掉头时,4个掉头位不用等待红灯,直接通过。

  预计3个路口交通变化大

  禅城交警副大队长秋兴社介绍,季华路佛山大道、普澜二路两个交叉路口平交禁左后,预计季华路与岭南大道交叉路口西往东方向掉头位、季华路与江湾路交叉路口东往西方向掉头位、季华路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西往东方向的交通通行情况会发生较大的变化,车流量增大。

  秋兴社表示,针对以上路口可能出现的情况,交警部门已经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包括警力布置、疏导分流等。“由于路口封闭时间是周五晚上,预计封闭后将在19日迎来第一个车流高峰。”秋兴社说,交警已制定预警方案,在17日和19日重点安排警力到路上,遇到突发情况,立即进行疏导。

  “此外,我们还会根据每天的实际情况,对信号灯、道路指示牌等交通设施进行微调,尽量提高季华路的通行能力。”秋兴社说。

  4个掉头位不用等红灯

  季华路佛山大道路口、普澜二路路口封闭调试后,各个方向原本要左转的车辆,只能绕行后掉头到达目的地,因此,江湾立交桥南往北掉头位、魁奇路跨线桥北往南掉头位、汾江路西往东掉头位、江湾路跨线桥东往西掉头位,这4个位置是否因车流量大而堵塞?

  秋兴社指出,2个路口封闭后,以上4个路口的掉头将不受信号灯控制,即掉头不用等红灯了。禅城公安分局公关科科长孙勇说:“可以说每个掉头位置的最左边车道是掉头专用道。”

  秋兴社提醒广大车主,自从季华路升级改造完成后,很多车辆都集中到季华路通行,周边路段的车辆相对减少,他建议市民绕行魁奇路、绿景路、同济路、禅西大道、汾江路、岭南大道、文华路。

  3个车流可能增大的路口绕行指引

  一、季华路与岭南大道交叉路口隧道面掉头位

  在季华路与普澜二路交叉路口西往北的车流到该路口掉头,由于该路口拓宽增设掉头车道,预计车流会增多,建议车主可选择提前在汾江路左转弯,通过同济路、同华西二路、同华西一路进入普澜路。

  二、季华路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

  季华路全线实现无信号灯后,该路口作为季华路东端的灯控路口,西往东方向交通通行量较大,建议车主可提前从沿线的汾江路、华远东路、湖景路等道路驶出季华路,选择绿景路、魁奇路通行。

  三、季华路与江湾路交叉路口西往东方向掉头位

  季华路与佛山大道交叉路口平交禁左后,佛山大道北往东方向的车流会集中到季华路与江湾路交叉路口跨线桥底的掉头位,车流量较大,建议选择在季华路与佛山大道交叉路口提前右转入佛山大道,并沿佛山大道驶入江湾路,直行至江湾路跨线桥底左转入季华路。或者选择沿佛山大道直行至魁奇路跨线桥底掉头,沿季华由南往北行驶至季华路右转弯。车主也可以选择同济路、卫国路行驶。

  季华路佛山大道路口禁左后车辆绕行路线

  (一)东往南实现左转路线:

  1、沿季华路右转至佛山大道,直行至江湾路立交桥后掉头;

  2、沿季华路直行至江湾路跨线桥底掉头,行至佛山大道右转。

  (二)北往东实现左转路线:

  1、沿佛山大道右转至江湾路,再由江湾路跨线桥底左转至季华路。

  2、沿佛山大道右转至季华路,直行至江湾路跨线桥底掉头直行;

  3、沿佛山大道直行,至魁奇路跨线桥底掉头,再右转至季华路。

  (三)西往北实现左转路线:

  1、沿季华路直行至汾江路隧道面掉头,至佛山大道后右转;

  2、沿季华路右转至佛山大道,直行至魁奇路跨线桥底掉头。

  (四)南往西实现左转路线:

  1、右转至季华路,至汾江路隧道面掉头。

  2、沿佛山大道直行,至江湾立交桥后掉头,沿佛山大道直行至季华路后右转。

  3、沿佛山大道直行,至江湾立交桥后转入江湾路,沿江湾路直行至季华路右转。




  根据2013年8月1日起实施的《佛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目前佛山市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具有人力骑行功能、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额定功率不超过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等指标)属于非机动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这种电动自行车应该与普通自行车一起使用非机动车道。在限行区域之外,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允许登记上路行驶。

  另一种是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俗称“超标车”。超标车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要求,不允许生产和销售,原则上不允许上路行驶。目前我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则设定了一年的过渡期,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在过渡期内,超标电动自行车允许在限电区域之外行驶,过渡期结束后(2014年8月1日起)不准上路行驶。对过渡期结束后仍然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参照摩托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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