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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佛山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指南

时间:2020-09-28     人气:2255     来源:     作者:
概述: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大良凤山东路45号  邮编:528300  电话:0757-22222555 传真号码:0757-22223018  电子邮箱:shunde@fssi.gov.cn  网址: www.gdsd......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大良凤山东路45号

  邮编:528300

  电话:0757-22222555 传真号码:0757-22223018

  电子邮箱:shunde@fssi.gov.cn

  网址: www.gdsdsi.com/jsp

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办公室

22222555

佛山市顺德大良凤山东路45号

计划财务科

22222555

信息技术科

22222555

保险关系科

22222555

社会保险稽核科

22222555

养老保险科

22222555

失业保险科

22222555

医疗保险科

22222555

工伤保险科

22222555

大良办事处

22683225

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三路22号之8

容桂办事处

28373008

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中44号

伦教办事处

27330901

顺德区伦教街道新成路御景坊七号之13号

北滘办事处

26326876

顺德区北滘镇跃进北路华富楼B15-18号

陈村办事处

23356626

顺德区陈村镇锦龙路宏富楼之10至17号

勒流办事处

25539970

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02号

杏坛办事处

27386999

顺德区杏坛镇河北六路南18号

龙江办事处

23396068

顺德区龙江镇人民北路锦屏楼28号

乐从办事处

28100803

顺德区乐从镇东区新华路B74号

均安办事处

5572085

顺德区均安镇建安路6号

 



单位职工

办理条件

1.具备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条件的企业。

2.参保人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与户籍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身份、户口性质、性别等)、工作档案材料(如用工形式、参加工作时间、档案出生日期等)不符的。

办理材料

(一)、本人或公安机关变更身份证号(或姓名)的申请材料

1.《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如实填写,收取原件。

2.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更正的书面证明收取原件。

1、发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2、属于更正身份证号的或姓名的提供;属于曾用名改现用名的提供 。

3.户口簿

1、户口簿需记有曾用名和现用名,复印户主页及参保人页2、属于曾用名改现用名的提供。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4.申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二)、本市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且从未参保的职工申请社保登记的申请材料

1.《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

2.《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工商部门出具用人单位的,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受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1、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2、委托代办的,须提供

4.直系关系证明材料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1、如户口簿、公安户籍机关的证明2、委托代办的,须提供

5.申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6.《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书》

工伤保险待遇环节的,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三)、参保单位申报或经办录入错误的申请材料

1.《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如实填写,收取原件。

2.申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3.参保缴费凭证材料

属单位申报错误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增减变动表、地税机关出具参保原始凭证等,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四)、企业职工变更“个人身份(工人或干部)”或“用工形式(管理岗或技术岗)”申请材料

1.组织人事部门书面证明

注明员工入职经历和参保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个人身份须提供,收取原件

2.劳动合同书(必选)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3.《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如实填写,收取原件。

4.申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五)、现在我市参保的港澳台人员变更个人证件号码的申请材料

1.《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如实填写,收原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居民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4.中国委托公证人(澳门)出具的公证文书或证明书

已提供此份材料的无须再次提供,属澳门人员, 提供澳门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证明书,收原件

5.港澳台就业证在职参保缴费人员,须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6.户籍注销证明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7.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的公证文书或证明书

已提供此份材料的无须再次提供,属香港人员的, 提供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人事登记处出具的登记事项证明书,收原件

(六)、信息系统记载个人信息不全的(包括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等)申请材料

1.《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如实填写,收取原件。

2.建立劳动关系或社保关系的相关原始凭证材料

核查原件,收复印件。1、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如个人档案、劳动合同书、招工登记表、工资表等

3.单位(转制企业留守处或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收取原件1、注明员工入职经历和参保等情况2、已注销的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由个人提交书面说明

4.参保缴费依据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七)、原固定工或合同工更正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申请材料

1.《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如实填写,收取原件。

2.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需密封递交,涂改无效,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记载参加工作时间或出生日期的最早原始凭证

个人档案需密封递交,涂改无效,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4.关于记录出生日期的辅助证明材料

如本人出生证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供的《户籍登记表》,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5.申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八)、注销重复扣费或个人视同账户重复缴费的申请材料

1.《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收取原件,如实填写

2.户口簿或有关户籍性质的书面声明

户口簿须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火葬证明材料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属于单位为在职死亡员工退还多收社保费的,须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4.本人社保卡或银行活期存折(卡)

存折应有近1年内交易情况,银联卡应有卡资料查询单据或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需要退费的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5.申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6.地税机关出具参停保凭证材料

属于重复扣费的需提供,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7.《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

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补齐个人视同账户(1998年6月30日前)时间段重复缴费的省内转入人员,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8.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核定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材料

属于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且本地参保缴费的,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九)、自愿放弃欠费时段缴费年限申请材料

1.《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如实填写,收原件

2.申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3.《自愿放弃缴费年限申请表》

地税机关出具的,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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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条件

参保人申请更正个人参保信息

办理材料

1、更正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公安部门等证明材料;

2、更正缴费年限、缴费额、个人账户等缴费信息的,提供当时申报凭据和实际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档案材料;

3、更正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提供参保人个人档案材料。

办理流程

1、填写《个人基础信息更正申请表》

2、个人持相关纸质材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3、社保机构审核资料,符合的予以办理,并出具《佛山市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核定表》给申请人;

4、个人持上述《核定表》,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变更。 (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需到开卡行换领IC卡)。

办理时限及费用

费用:不收费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

办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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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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