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补缴流程/佛山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详细内容

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补缴流程/佛山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时间:2020-09-28     人气:796     来源:     作者:
概述:  办理条件  年满60周岁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可申请办理一次性补足养老保险费手续。  提交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城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报表》等材料。  ......

  办理条件

  年满60周岁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可申请办理一次性补足养老保险费手续。

  提交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城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报表》等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属镇街社保机构提交资料并填写申请;

  2.对符合条件参保人,社保机构审核资料后予以办理;

  3.办结业务后,告知申请人可在成功缴费后,可申请办理退休待遇申请手续。

  收费标准

  不收取手续费,补缴的保险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地点

  户籍所属各区镇(街)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一)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一份);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参保人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附页复印件;

  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流动就业的,提供本人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二)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一式一份);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复印件。

  4、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注:办理省内转移业务时,如参保人办理业务时属于“在业”状态的,《申请书》须由个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