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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摩托车电动车闯禁如何处罚/佛山年票将于2020年元旦起取消

时间:2020-09-23     人气:2349     来源:     作者:
概述:  一、摩托车  (一)禁摩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罚,罚200元、扣3分,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一并处罚。对在广东省内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扣留违法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

  一、摩托车

  (一)禁摩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罚,罚200元、扣3分,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一并处罚。对在广东省内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扣留违法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扣留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

  (二)禁摩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强制办理提前报废。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

  (一)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并且持有E型驾驶证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两项合并处罚,暂扣车辆,对驾驶人处罚款300元、记扣15分。

  (二)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和身份证号码接受处罚,但未取得E型驾驶证的,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对驾驶人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对驾驶人处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三、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一)对驶入禁电区域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属购买的,合法来源证明是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购车发票)的,对驾驶人处罚款20元。

  (二)对驶入禁电区域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能当场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扣留车辆。

  (三)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对驾驶人处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四、其他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

  自行车、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的,处50元罚款,收缴非法装置(无法当场拆除的,扣留车辆)。

 



  据佛山公安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和次票。目前,针对年票制取消后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元旦取消年票后影响

  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取消后,保留

  1、马岗大桥

  2、五沙大桥

  3、顺番公路工程

  南海区广和大桥2个经营性公路项目分别通过五沙、广和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期限按原批复执行,收费标准按程序另行报批。

  取消年票制收费站

  将取消国道325线佛山澜石大桥扩建工程等29个项目收费,撤销范湖等10个年票制次票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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