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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佛山禅城公租房申请(对象+条件+电话)/佛山公租房确认规定

时间:2020-10-24     人气:3948     来源:     作者:
概述:  公租房保障对象  一是具有禅城区城镇户籍,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是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面向企业配租)。  (其中,禅城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书,并提交......

  公租房保障对象

  一是具有禅城区城镇户籍,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是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面向企业配租)。

  (其中,禅城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在禅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规定,在禅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包括:

  1、申请人须为本区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标准为41658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已领取退休金对象或均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放宽到不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不高于11万元,其中人均银行存款和投资类资产不高于5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等其他购房优惠政策等。

  *以上列举部分条件,具体条件,市民可到当地居委会咨询。

  提醒:2012、2013、2014、2015、2016年申请家庭中已审核通过进入轮候的家庭,不再重复申请。具体通过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名单可到户口所属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或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查询。

  此外,2017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工作已经开始,登记对象为2016年度申请通过进入轮候的252户住房困难家庭,轮候对象须在5月19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往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的分支机构(房管所)递交《登记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登记表》的,视为自愿放弃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继续轮候。

  二、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

  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方面,申请的条件、要求等事项则到申请处咨询。

  外来务工人员方面,可到吉利公租房办理地点、紫南公租房办理地点、张槎街道玉带苑公租房、张槎下朗公租房项目咨询,不过张槎街道玉带苑公租房、下朗公租房项目由于入住人数和申请人数超出该项目房源间数,现暂停接受申请。

  而各类型人才方面,可分别申请张槎智慧新城公租房(人才公寓)、石湾隔田坊保障房项目(禅城区青年创客人才公寓)(面向企业配租)、绿岛湖都市产业区人才公寓项目(绿岛青年荟人才公寓),受理地点分别在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绿岛青年荟人才公寓)

  优质企业,则可在入住后补交资料,补交资料的受理地点方面,绿岛青年荟人才公寓在绿岛青年荟租赁服务中心受理,青年创客人才公寓则在石湾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受理。

  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工作业务咨询电话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83939632

  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82625665、82626157、

  82625662、82625661;

  南庄镇85335223;

  石湾镇街道83820151;

  张槎街道82581504;

  祖庙街道82165151、82165159。

  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申请登记工作业务咨询

  1、南庄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业务电话:85335223;

  2、张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业务电话:82581504、82503327;佛山源海物业中心行政部,咨询电话:13392237382。

  3、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三友南路17号泛家居电商创意园1号楼一楼。咨询电话:66630279,1506创意城D区6栋招商中心。咨询电话:66691506。

  4、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5号“绿岛青年荟租赁服务中心”联系人:申小姐,业务咨询电话:0757-83552666,邮箱:fslvdaohu@163.com 。

 



  申请承租产权属政府的公租房,申请人确认有以下规定:

  ①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租房。

  ②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③已通过廉租住房保障、经适房购买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轮候公租房。

  ④处于申请或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所在镇(街)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

  ⑤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家庭,在轮候期间购买了住房的,取消轮候资格。

  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租金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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