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市高明:走访老旧小区,建言物业管理
详细内容

佛山市高明:走访老旧小区,建言物业管理

时间:2021-07-21     人气:7750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昨日上午,高明区人大代表走访区内2个已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调研《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并就如何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言献策......


华翠园小区聘请人员的费用主要来自出租车位所得。/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摄

  昨日上午,高明区人大代表走访区内2个已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调研《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并就如何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言献策。

  上午,区人大代表先后走访了荷城街道华翠园小区和星辉园小区。这两个小区都属于旧住宅小区,小区日常管理主要依赖业委会聘请的工作人员。其中,华翠园小区聘请人员的费用主要来自业委会出租车位所得,星辉园小区则主要依靠业委会向小区居民征收物业管理费。

  根据小区业委会成员介绍,虽然这两种方式都能保证小区居民拥有基本的小区清洁和安全服务,但也面临着招来的安保人员不够规范、合同签订存在风险隐患、居民费用征收困难等问题。

  围绕上述问题,现场视察的区人大代表们展开了热烈讨论。区人大代表黄毅光表示,《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的出台进一步简化了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手续,方便了小区业委会牵头修复旧小区外墙脱落等。然而,老旧小区业委会向居民征收的物管费用普遍偏低,建议区住建水利局进一步明晰小区物管费收取标准,让业委会收费有据可依。

  区人大代表王永良表示,现场走访的两个小区业委会,党员亮身份参与小区管理,能够增加业委会公信力,做法和经验值得推广宣传。但业委会成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建议区、镇两级住建部门多办培训班,加强对业委会成员的知识培训。区人大代表李国明建议,要扶持一些样板项目开放参观,通过样板带动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杰丰表示,接下来,希望区、镇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属地镇街积极推动辖区内未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组建业委会。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党建引领,增强业委会履职能力。区住建水利、公安、消防等部门也要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小区平安。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