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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车上牌详细办理流程/佛山新车上牌条件

时间:2020-09-21     人气:5558     来源:     作者:
概述:  1.应带哪些相关证件  (1)身份证;  (2)购车发票,须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2.市城管所上牌流程  (1)到新车注册登记大厅填......

  1.应带哪些相关证件

  (1)身份证;

  (2)购车发票,须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2.市城管所上牌流程

  (1)到新车注册登记大厅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和《机动车产品合格证》去西侧停车场环保检测点检测尾气;

  (3)到检测线待检场拓印新车的车架码模并拍摄车辆照片;

  (4)到新车注册登记大厅办理机动车产品公告查询;

  (5)到检测线办理机动车查验手续;

  (6)到新车注册登记大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a)录入查验数据;

  b)办理登记手续(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申请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车的车号,在次填交《机动车转移、报废号牌沿用申请表》;

  c)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

  (7)小客的号牌选号,方式有3种;

  a)“自编自选”方式:凭《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到车管所自编自选大厅的“自助选号系统”上选号;

  b)“随机选号(10选1)”方式:凭《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到车管所业务大厅“随机选号系统”上选号,即在系统随机提供的10个备选号码中,确定其中1个并领取系统打印的选号单;

  (8)到车管所业务大厅窗口缴费;

  (9)领取证书、安装机动车号牌:

  a)“自编自选”选号的,将自编自选系统打印的号牌确认凭证、缴费发票交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牌证手续,并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识和临时牌照;

  b)“互联网选号”的,将互联网自编自选号牌确认凭证、缴费发票交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牌证手续,并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识和临时牌照;

  采取以上两种选号方式的,在5个工作日后到车管所的号牌安装处,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安装;

  c)“随机选号(10选1)”的,将选号系统打印的选号单和缴费发票交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牌证手续,并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识,然后到号牌安装处领取号牌并安装。

  (10)凭车主身份证、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到市内环保检测点领取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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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新车上牌相关信息点:

  1、关于开通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的通告

  2、关于启用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新号段

  3、佛山市汽车牌照申请指南

  4、佛山新车上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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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2、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此外根据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所有经出厂检验合格的轿车产品,办理注册登记前,都无需再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但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不适用免检的规定,仍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3、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2)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3)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4、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5、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6)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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