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指南/佛山2020年第二次调整工伤伤残津贴
详细内容

佛山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指南/佛山2020年第二次调整工伤伤残津贴

时间:2020-09-21     人气:943     来源:     作者:
概述:  佛山劳动能力鉴定(旧伤复发继续治疗、工伤康复器具安装维修或更换申请),办理时所涉及的材料及办理时限等信息,小编已经为各位整理好了。办理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劳......

  佛山劳动能力鉴定(旧伤复发继续治疗、工伤康复器具安装维修或更换申请),办理时所涉及的材料及办理时限等信息,小编已经为各位整理好了。

办理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办理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原件一份;(必选)

2.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必选)

3.被鉴定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一张;(必选)

4.与相关的有效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必选)

5.《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可选)

6.影像检查(如X光、CT、MRI片)等。(可选)

7.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复查鉴定另需提供分局盖章的《劳动能力鉴定文书送达回证》复印件;配置(维修、更换)辅助器具另需填写《配置(维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可选)

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职工连续工龄核定表》或《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参保证明。(可选)

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书面申请;领取介绍信。

2.鉴定:职工按介绍信的指引到医院进行现场鉴定,结束后即可离开。

3.结论领取

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后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办理地点

咨询机构:南海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人社分局

 



  近日,市社保局对351名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调整加发了伤残津贴。这是今年内第二次调整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57.43元,增幅为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2013年12月起补发,调整及补发金额于7月发放到账。今年两次调整伤残津贴人均共增加了357.16元,增幅为17%,调整后的人均伤残津贴为2403.48元。

  本次调整伤残津贴的要求是:对2013年11月30日前已领取伤残津贴、并在其后仍符合继续领取伤残津贴条件的工伤人员,从2013年12月起,按月加发150元伤残津贴;对2013年12月起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从其首次领取之月起,按月加发150元伤残津贴。本次调整加发的伤残津贴列入年度调整基数。而我市今年第一次调整是从今年1月起调整,当时文件规定对2014年6月底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按5%的定比计算调整额,因此150元再按5%的比例从今年1月起加发,即从1月起调整增加额为157.50元。

  2014年7月起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人员按150元增加,列入以后年度的调整基数。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调整加发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