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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农村医保的报销范围/佛山市农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时间:2020-09-21     人气:1480     来源:     作者:
概述:  门诊补偿:折叠(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

  门诊补偿:折叠(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折叠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折叠(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农村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

  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籍的农村居民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

  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4、医保IC卡工本费。

  办理流程

  1、在每年的办理时间内,村居统一收集农村居民的参保资料

  2、通过地税网站或者柜台办理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3、通过村居的帐号或参保个人一卡通帐户代扣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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