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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佛山顺德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

时间:2020-09-21     人气:864     来源:     作者:
概述: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需符合下列条件:  ⑴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⑵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市......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需符合下列条件:

  ⑴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⑵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及以下。

  ⑶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①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②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

  ⑷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⑸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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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说明:佛山顺德区应该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呢?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呢?小编为你提供佛山顺德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希望能帮到你。申请时间每年4月至5月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均在我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具有我区户籍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3倍(如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生变动,此标准随之变动)。

3.家庭成员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不高于13平方米,且自有房屋不存在违章建筑。

顺德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1.《顺德区住房保障申请表》

2.《顺德区住房保障家庭经济收入和资产情况申报(年审)表》

3.申请人家庭各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家庭各成员在我区及外地拥有房地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如有的,必须提供。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

顺德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公告期限内居(村)委会受理申请→居(村)委会初审→居(村)委会公告栏公示→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审核→镇(街)网站公示→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批准保障资格并在镇(街)网站公告获批名单。申请地址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电话:(0757)2283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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