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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佛山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时间:2020-09-23     人气:965     来源:     作者:
概述: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办事指南服务名称生育就医确认申请办事指南办事依据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2号)2.《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管理规程》(佛社保函[2013]1......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办事指南

服务名称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办事指南

办事依据

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2号)

2.《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管理规程》(佛社保函[2013]15号)

办理条件

根据办事依据所列文件条款,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保险待遇处于缴费达账的女性职工参保人。

提交材料

1.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必选)

2. 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3.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4.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5. 已加盖准生意见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6. 佛山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7.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需注明预产期)原件;(必选)

8. 1张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必选)

9. 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10. 个人申请;(可选,涉及相关必选)

11. 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2.工作人员初审、审核;

3.窗口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资料齐备的,当场受理办结

联系电话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一咨询电话:88881200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电话:82340557

各社保分局电话:祖庙分局:82340562    石湾分局:88017501

张槎分局:82980089    南庄分局:85391599

办理地点

禅城区户籍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社保业务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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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1.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

      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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