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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佛山境外人员参保生育保险待遇问题

时间:2020-09-23     人气:779     来源:     作者:
概述:  办事说明:佛山市职工应该如何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呢?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提供佛山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办理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参保职工或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办......
  办事说明:佛山市职工应该如何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呢?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提供佛山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办理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参保职工或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办理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以下资料: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原件、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已加盖准生意见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准生证明)需到本市现居住地或男方本市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现居住地不在本市的,需到参保职工单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

4.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5.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6.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

8.未参加本市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未就业证明

9.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1、分娩或流产后12个月内备齐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2、社保经办机构给予办理;

3、接受办理后,报销费用划入享受待遇人员银行账户。

注: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后按规定享受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8000

传真号码:0757-82981110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在佛山市就业的外国籍人员和港、澳、台籍人员(以下简称境外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

  (一)用人单位应为依法招用的境外人员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夫妻双方均为境外人员的,生育保险基金只支付其最多不超过两次因分娩所发生的生育津贴。

  (三)中国内地居民与境外人员结婚后在境内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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