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禅城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禅城区外来工随迁子女申报医保时间
详细内容

佛山禅城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禅城区外来工随迁子女申报医保时间

时间:2020-09-23     人气:1127     来源:     作者:
概述:  佛山禅城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以下执行:  1、在职参保职工:  1)本市户籍:单位每月缴纳:缴费基数×6.5%;个人每月缴纳:缴费基数×2%。设立医保个帐户。  2)非本市户籍:单位每月缴纳:缴费基数×6.0%;个人不缴纳,不设立医保......

  佛山禅城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以下执行:

  1、在职参保职工

  1)本市户籍:单位每月缴纳:缴费基数×6.5%;个人每月缴纳:缴费基数×2%。设立医保个帐户。

  2)非本市户籍:单位每月缴纳:缴费基数×6.0%;个人不缴纳,不设立医保个人帐户。但可选择按本市户籍的标准缴费,设立医保个人帐户。

  * 注: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下同。

  新参保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起,并连续缴费满90天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中途中断缴费超过30天后续保的,视作新参保。

  3)在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单位每月缴纳:缴费基数×6.5%,个人每月缴纳:缴费基数×2%,均由失业保险基金划拨,设立医保个人帐户。

  4)在上述单位的征缴比例中,划出0.5%建立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2、退休职工:

  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不用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① 退休时医保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 25 年;

  ② 外市转入的参保人办理退休时,其在本市的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中央、省属单位的人员)。

  退休时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必须由本人分别按办理补缴时医保缴费基数的6%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后的次月,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注:每年的7月份为年度调资时间;办理补缴业务时间为每月的25日前。

  推荐阅读》》》

  2015佛山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2015年佛山社保缴费基数

  佛山企业社保缴费标准

  佛山市直机关单位社保缴费基数(2015)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医疗保险的查询,报销,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医疗保险指南。

 



  从今年7月1日起,在我区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包含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同等财政补助。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享受财政补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区居民医保年度申报工作。

  【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即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其父母一方在本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其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二)符合我市招生政策并有学籍的在校学生,包括我市幼儿园(需3周岁以上)、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的学生。

  (三)随迁子女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申报时间】

  2014年5月26日—6月25日

  【申报地点】

  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以其户籍所属镇街社保分局作为其子女的参保地;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本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以父母其中一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社保分局作为其子女的参保地。

  【参保费用】

  个人缴纳318元/年(其中住院258元,门诊60元),政府补助532元/年(其中住院472元,门诊60元)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