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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街道公租房申请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

时间:2020-09-30     人气:952     来源:     作者:
概述: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有固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  2.已与桂城街道本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已在本区建立社保账户,并在本区缴纳社保金(试用期......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有固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

  2.已与桂城街道本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已在本区建立社保账户,并在本区缴纳社保金(试用期的提交单位证明);非在本区建立社保账户的,须由本地用人单位予以确认。

  4.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本街道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5.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6.申请人家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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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

  (一)收费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同类服务等级或类别的下限收取。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项目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承租家庭应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对缴纳困难的承租家庭可予以适当补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服务机制。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公约。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各镇(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以及产权单位或委托经营人应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正当的管理活动,听取和反映承租人的意见,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协调承租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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