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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须知(逗留签注)/佛山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时间:2020-10-09     人气:2370     来源:     作者:
概述:  广东省从5月20日起,启用了电子港澳通行证。电子通行证内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市民凭电子通行证即可实现自助通关。在办理环节,除了留存或核验指纹信息外,电子通行证和签注的申办渠道、程序及相关的资格、条件,与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签......
  广东省从5月20日起,启用了电子港澳通行证。电子通行证内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市民凭电子通行证即可实现自助通关。在办理环节,除了留存或核验指纹信息外,电子通行证和签注的申办渠道、程序及相关的资格、条件,与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完全一致。申请条件
1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2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居留、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通行证

1、已满16周岁的须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未满16周岁,本人提交申请的须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

3、未满16周岁,监护人同意不采集指纹的,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持通行证申请签注持通行证申请签注,在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表申请表在申请办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填写完整。
相片

相片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及相片检测回执。

注:通常在申请办理地点会有拍照的地点。

身份证

申请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交验;

未满16周岁还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居民户口簿交验。

其他材料1、赴香港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及其亲属: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再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的,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就业期间,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内地居民在澳就业身份证明”。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澳门从事会展活动的人员,须交验商务部提供的澳门会展活动名单中所列展会组展单位的邀请函。

签注种类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多次签注,赴澳门就学的每次签发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和检验材料。

受理申请

申请受理后,缴纳费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不超过一年多次(含)签注100元;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含)多次签注15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多次签注200元。)

领证

首次领取:10个工作日。

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处(联系电话和地址)

点击查看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处

注:佛山出入境管理处上班时间为:上午9点到12点,下午的2点半到5点半,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收费标准
通行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不超过一年多次签注不超过一年多次(含)签注100元;
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含)多次签注150元;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多次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多次签注200元。

 



办理条件

1.本省户籍居民;

2.持佛山市签发有效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非本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在佛山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4.在佛山市就业就学人员的未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5.本市户籍居民的非本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办理材料

(1)本省户籍居民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2)非本省户籍居民

广东省外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佛山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在我市工作的省内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3)在佛山生活就业的居民

居民身份证原件;

佛山制发的有效居住证;

(4)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居民身份证原件;

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免交居住证)。

(5)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在我市就业就学亲属的身份证(原证+复印件);

交验在我市就业就学亲属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等)、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与就业就学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6)本市户籍居民的非本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注:此类人员办理团队游签注。

(7)所属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

(8)暂住本市的华侨

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交验定居国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办理流程

咨询领表→填表→审表取号→递交申请→缴纳费用→审核审批→制证→领证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

3.到受理窗口采集指纹并递交申请资料;

4.现场拍摄照片;

5.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6.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第1、第2周周日上午9:00-11:30

预约电话:888812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办理费用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80元;一次签注15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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