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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心城区新增600辆的士车主担心客流量减少/佛山电动自行车上路规定

时间:2020-10-26     人气:1969     来源:     作者:
概述:  2004年至2014年间,佛山出租车行业经过多轮改革和调整。  车多起步价高 客流量被看跌  佛山五区,包括南海黄的(即镇的)在内,起步价基本向8元看齐。最初升至8元的中心城区,当年因不少出租车驾驶员反映运营成本增加,相关部门便出台了新......

  2004年至2014年间,佛山出租车行业经过多轮改革和调整。

  车多起步价高 客流量被看跌

  佛山五区,包括南海黄的(即镇的)在内,起步价基本向8元看齐。最初升至8元的中心城区,当年因不少出租车驾驶员反映运营成本增加,相关部门便出台了新的收费标准,将起步价调高。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打的难是这次新增出租车的重要原因之一。“佛山打车并不难,难就难在换班和高峰拥堵期。”

  新增运力后,的哥们普遍看跌客流量,但愿意“留守”的司机们认为当前佛山的士起步价最纠结,以后车多了,有关部门应考虑一下这么高的起步价究竟是继续维持,还是调整;也有的的哥不反对新增车辆,但希望政府、企业能给予一定补贴,或者在份子钱等问题上有所减免,以此保障他们的收入不会大幅减少。

  多区的士“扎堆”中心区抢客

  2010年,禅桂第一次投放“禅桂新”的士后,禅桂中心城区于是有了两种的士,一种是可在五区运营的橙色或红色出租车,另一种便是红色标有“禅桂新”的出租车。但目前在佛山中心区,除了这两种类型出租车外,还时常见到黄色的南海“镇的”,还有蓝色的三水、顺德的士。各区出租车扎堆中心区抢客,也引起了一些的哥不满。“他们的经营权根本不是中心区,但只在中心区拉客。”

  佛山计划在本月统一电召平台和统一管理打车软件,对此希望有关部门可加强对乘客的诚信档案建设。

  解读:佛山全市目前有3651辆出租车,出租车企业8家,平均每个区有2-3家。而中心城区有出租车约2100辆,日客运量约16万人次。此次若新增600辆出租车运力,意味着全市出租车将突破40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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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公安局6月10日在官网发出通告,就《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出:

  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停产、罚款。

  市、区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规划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管制路段

  上路要有证有牌有头盔

  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本市注册登记的,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

  意见稿对驾驶员行为和电动自行车通行作出相关规定:

  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道路的右侧行驶,通行宽度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不超过一点五米。横过机动车道或者通过路口的,驾驶员应当下车推行。

  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可以载物,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厘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三十厘米。

  充电起火者拘留罚款

  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在专门的充电场所进行。无专门充电场所的,充电时应确保安全。

  意见稿明确,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驾驶人若违反规定,管理不善过失引起电动自行车车火灾的在上述地点充电,管理不善过失引起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若忽视、不制止违规充电行为,将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企业应提供蓄电池更换服务

  意见稿对企业销售管理也作出规定,提出: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销售符合新标准且获得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必须开具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作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凭证。

  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应当提供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并将回收的废旧蓄电池交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电动自行车企业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市、区可规划电动车管制路段

  目前,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大多采用“禁、疏”两种管理模式。

  意见稿提出,市、区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规划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划定,由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后实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划电动自行车的管制路段时应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15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进行适时提出管制路段调整建议。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的起止日期:2019年6月10日至6月21日(1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邮编 528000。

  (二)网站:通过佛山警务在线-佛山市公安局交警业务网上服务-交通参与者建言栏目的“执法监督及其它”项,填写书面意见反馈。具体网站地址:http://fsjj.fsga.gov.cn/FeedBack.aspx。

  (三)传真:0757—82962861。

  为便于沟通、反馈信息,确保起草机关能够完整了解所提意见,请提供意见的市民在信函封面、传真中注明“电动自行车征求意见”字样,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新规听证会将举行

  市公安局将于7月17日(星期三)9∶00–12∶00,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18号三楼五号会议室举行《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听证会。

  有兴趣参与的市民可在佛山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下载“《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的,还应当附具单位授权委托书。

  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19日,每日的8∶30–12∶00;14∶00 –17∶30。

  报名联系电话:0757-88767692

  报名联系人:廖俊锋

  电子邮件:foshan-ebike@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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