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被收养人的条件/佛山市台湾居民收养登记办理流程
详细内容

佛山被收养人的条件/佛山市台湾居民收养登记办理流程

时间:2020-09-17     人气:1212     来源:     作者:
概述:  被收养人的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备注:根据收养对象的不同其规定的条件也不同。  1、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

  被收养人的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备注:根据收养对象的不同其规定的条件也不同。

  1、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下列条件限制:

  (1)被收养人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送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及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2、华侨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3、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与收养一名的限制。

  4、另外,收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受下列条件限制: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4)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收养登记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收养领养专题】

 



  我国对收养有完善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国内外的爱心人士办理收养登记提供了便捷的条件。那么,台湾居民在佛山应该如何办理收养登记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收养条件
收养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

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4、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子女的亲生父母;

5、继子女的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

被收养人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材料
1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市、区民政部门提交申请;

2

受理申请

市、区民政部门核验材料,受理申请;

3

审批材料

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4

办理结果

市、区民政部门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相关机构

佛山市办理收养手续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佛山市办理收养手续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办理费用收费标准:250元。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