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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医保卡使用说明/禅城区城镇职工跨区参加居民门诊医保申报指南

时间:2020-09-17     人气:1759     来源:     作者:
概述:  1、IC卡记录参保人基本信息和医保个人帐户金额;  2、参保人可凭IC卡和身份证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消费医保个人帐户余额,用于支付普通门诊个人自付部分或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可以用于直系亲属交纳居民住院、居民门诊的保费或家庭成员健康体......

  1、IC卡记录参保人基本信息和医保个人帐户金额;

  2、参保人可凭IC卡和身份证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消费医保个人帐户余额,用于支付普通门诊个人自付部分或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可以用于直系亲属交纳居民住院、居民门诊的保费或家庭成员健康体检、中医“治未病”、接种疫苗的费用;

  3、医保个人帐户可用于支付符合医保范围住院费用中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IC卡不得转借,IC卡的医保个人帐户储存额不得透支。

  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和咨询请到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属企业、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参保的,办理医保业务和咨询请到禅城区社保局各社保分局。

  1、禅城区社保局各社保分局:

  ①石湾镇分局地址: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咨询电话:88017502、88017516;

  ②张槎分局地址:禅城区朗沙路123号,咨询电话:82980089;

  ③祖庙分局地址:朝安路佛山童服交易中心B区二楼,咨询电话: 82340171;

  ④南庄分局地址:南庄大道西紫洞路口,咨询电话:85391599。

  2、禅城区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地址:禅城区朝安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5楼,咨询电话: 82340557 。

  3、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地址: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咨询电话:82981125,829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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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申报2014年度(2014年7月-2015年6月)的居民门诊参保地。每一社保年度最多只能申报一次。

  申报资料

  (一)单位管理人员由单位统一到所属镇(街)社保分局申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到区社保局居民保险关系科申报)。

  参保单位经办人可在禅城区社保局网站下载跨区或异地参保申报(单位)表,填妥并加盖公章后到社保分局(机关事业单位到区社保局居保科)申报,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版。

  (二)社会化管理人员由个人就近到我区各社保分局办理。

  * 需携带的申报资料:

  1.参保人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核对参保人身份用);

  2.跨区或异地参保申报(个人)表,参保人可在禅城区社保局网站下载或到各社保分局领取,填妥个人信息并签名确认;

  3.以下其中一项可以证明参保人长期居住的材料:参保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常住地房产证复印件;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常住地居委会证明。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本人前往办理的,可由他人代办。除携以上三项资料外,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并在申报表上签名确认代办。

  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申报后按规定不符合享受当年度居民门诊的,则该参保人本次申报视作无效。

  (二)跨区参加居民门诊医保生效后,新社保年度继续按上年度所选居民门诊参保地的,年度申报时不用再申报。

  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 禅城区社保局咨询服务热线:88881200

社保分局

地  址

咨询电话

南庄分局

南庄紫洞路口对面劳动保障大楼一楼

82019186

石湾镇分局

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三楼

88017505

张槎分局

张槎塱沙路123号

82980081

祖庙分局

朝安路环市童服交易中心B区二楼

82340562

居民保险关系科

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五楼507室

8234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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