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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佛山中小学教师证笔试报名指南/2020年下半年禅城区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指南

时间:2020-09-30     人气:984     来源:     作者:
概述: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3月17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6-19日。  本次笔试报名及提交网上审核的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19日16:00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再次提交审核的截止时间......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3月17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6-19日。

  本次笔试报名及提交网上审核的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19日16:00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再次提交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17:00时,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6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17日。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注意: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

  第五步:填报个人信息。

  第六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底,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果照片过大,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七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八步:审核。考生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的网上审核通过(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考生须在提交审核的截止时间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若审核未通过,考生须及时修改个人信息,同时务必重新报考课程,然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提交期限仍未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报考提交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笔试时间为3月17日,笔试科目如下: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有关具体规定及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请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

  六、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4月19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由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考试费用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八、咨询电话

  九、注意事项

  1.报考条件中“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是指考生的人事档案挂靠在省内人才机构,或在广东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广东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4.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5. 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

  6.考生须在提交审核的截止时间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若审核未通过,考生须及时修改个人信息,同时务必重新报考课程,然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提交期限仍未按要求修改信息并再次报考提交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7.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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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醒:凡应聘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的人员,须参加由禅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任职资格认定,一经认定五年有效,已认定入库人员无需再次认定。

  一、认定对象

  直接认定对象

  1.符合条件的中小学退休教师;

  2.参加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合格未被录用的应聘者。

  考试认定对象

  除以上两类人员外,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任职资格认定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4.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其中,小学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高中必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5.受聘到中学任教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到小学任教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二)直接认定条件要求

  1.符合以上第(一)点所列的基础条件;

  2.直接认定还必须至少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1)截止2020年7月31日前,男未满63周岁(1957年7月31日后出生),女未满58周岁(1962年7月31日后出生)的佛山市中小学退休教师;

  (2)截止2020年7月31日前,男未满63周岁(1957年7月31日后出生),女未满58周岁(1962年7月31日后出生)的外市中小学退休教师,且曾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称号;

  (3)已取得毕业证,参加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超过60分未被录用的应聘者。

  (三)考试认定条件要求

  1.符合以上第(一)点所列的基础条件;

  2.考试认定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截止2020年7月31日,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任职资格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7月13日-17日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页(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及学科。资料填写完整并报名成功后可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于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17:00关闭。

  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8:3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分时间段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27日星期一

  地点:佛山市惠景中学

  时间:具体时间段请留意准考证

  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资格审查;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资格审查。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请报考者做好自我防护,认真遵照广东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退休教师:

  ①网上打印的《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报名表》(一式1份);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退休证书;

  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2020年教师招聘社招及格者:

  ①网上打印的《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报名表》(一式1份);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考试认定人员:

  ①网上打印的《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报名表》(一式1份);

  ②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原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工作人员现场在准考证上盖章确认。申请人员凭盖章确认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第二天(2020年7月28日)考试。

  考试

  考试时间

  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3:00-4:30

  考试地点

  佛山市惠景中学

  重要提示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基本素养。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考单位也可视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认真遵照广东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成绩公布

  2020年8月4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登记入库

  经审核符合直接认定的人员和考试合格人员认定具备临聘教师任职资格,信息登记进入禅城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库。

  禅城区内各公办学校根据学科需求,按相关程序从临聘教师管理库内选聘临聘教师。

  四、有关事项

  (一)根据国家应对疫情影响对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要求,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资格审查时只需提供普通话水平证书等材料。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保留任职资格;

  (二)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申请认定;

  (三)在认定中作弊的人员或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登记入库资格,列入诚信档案;

  (四)经认定具备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有效期限为五年(2020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3日),期满后须按要求重新申请认定;

  (五)具备临聘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如需到公办中小学任教,须参加个人与学校之间的双向选聘。经双向选择拟聘任的人员,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任,费用由聘任学校支付,体检不合格,则费用自理。体检须到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开展双向选聘时,入库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构成回避关系的学校选聘;

  (七)临聘教师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监督投诉电话:82341255;咨询电话:823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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