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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户口迁入材料(国省属单位调动人员入户的)/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时间:2020-10-14     人气:1691     来源:     作者:
概述:  佛山市外迁入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入户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国(省)属单位省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内部调动文件(附内部调动人员名单)。  [3]我市接收单位证明。  [4]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

  佛山市外迁入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入户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国(省)属单位省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内部调动文件(附内部调动人员名单)。

  [3]我市接收单位证明。

  [4]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7]入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8]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9]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条件

市内迁移、市外准入条件

(一)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入户

(二)在我市兴办实体、公益事业入户

(三)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在我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四)购房入户

(五)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六)随军家属入户

(七)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八)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及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九)收养小孩入户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

(十一)华侨、港澳台同胞定居入户

(十二)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十三)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入户的其他人员入户

(十四)上述市外准入条件中,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入户

2、优秀农民工入户

3、高技能人才入户

4、学生入学入户

5、毕业生回原籍入户

6、国内公民兴办实体事业入户的

7、国省属单位调动人员入户

8、先落户后就业入户

9、出入站的博士后入户

10、原户口在校招聘入户

11、原户口非在校毕业生招聘入户

12、职工调动入户

13、公务员录用入户

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

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入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22835307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时限

办理迁入手续的材料齐全当场办结,部分需要进行审批的,审批最长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佛山户口迁入办理费用

户口迁移证:4元/证

居民户口簿:10元/本

集体户口簿:4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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