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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涉外、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办事指南/佛山三水区免费产检指南

时间:2020-09-30     人气:1134     来源:     作者:
概述: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年满22周岁  3、女年满20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市居民  l、户口簿......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年满22周岁

  3、女年满20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市居民

  l、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

  l、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

  2、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四)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五)出国人员、华侨

  1、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注:

  一、第2、3条两者选一。

  二、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六)外国人

  l、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注:一、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结婚登记的程序

  l、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注: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

      相关链接:

      佛山市婚姻登记处地址与联系电话

      佛山市结婚登记办事指南

 



  一、服务对象

  夫妻任一方为三水区户籍的孕妇,或持有三水区居住证的常住非户籍孕妇。

  二、服务定点医院

  三水区妇幼保健院、三水区人民医院、大塘镇卫生院、南山镇卫生院、、金本民信医院、乐平欣华医院、、同方芦苞医院。

  三、服务内容

  5次免费孕期保健服务

  1.第1次孕期保健按《关于印发佛山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佛府〔2007〕32号)规定执行。内容包括:体格及B超检查,血常规、血型、尿常规、白带常规、血糖初筛、乙肝表面抗原、血转氨酶、梅毒初筛、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等检测,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2.第2~5次为复诊孕期保健服务。内容包括测量血压、体重、宫底、腹围、胎心音、胎方位等检查,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按高危妊娠管理或及时转诊。

  四、服务流程

  夫妻任一方为三水区户籍的孕妇,或持有三水区居住证的常住非户籍孕妇,到户籍所在镇(街道)计生部门(或区、镇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免费服务券,到各医疗定点保健机构进行免费保健。各单位在对孕妇进行首次检查时应填写相关资料,并回收免费服务券用于经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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