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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至6月1日广东高考英语听说开考/2020年佛山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时间:2020-10-09     人气:689     来源:     作者:
概述:[粤考院函〔 2020〕23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将我省2020年部分招生考试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春季......

[粤考院函〔 2020〕23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将我省2020年部分招生考试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春季高考中职升本科(3+证书)院校测试:5月16日前举行;

  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5月30日至6月1日举行;

  三、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全省统考:文化课6月13日举行;

  四、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考试(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6月13日至14日举行;

  五、春季高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考试:6月14日前举行。

  六、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7月7日至8日举行。

  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7月9日至10日举行。

  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疫情防控或与国家确定的考试时间相冲突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请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及时将通知内容告知属地相关学校。各地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统筹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省今年各项招生考试工作安全顺利有序实施。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4月30日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校外培训不能替代实施义务教育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擅自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或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诱导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培训机构,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港澳随迁子女来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

  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按我市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分类安置入学,入读民办学校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实施。

  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零拒绝”和“全接纳”

  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实行同步招生。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入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少年安排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零拒绝”和“全接纳”。

  合理安置本市户籍学生跨学区入学

  本市户籍学生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学区办理入学,对长期跨学区居住,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各区可结合学位供给情况制定具体的入学办法。禅城区和南海区禅桂交界区域适龄儿童需要申请跨区域就读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

  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贯彻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健全招生片区划分决策机制,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

  至2020年将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面试等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应主要面向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面向区域内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区域内招生,严禁跨市招生。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各区要指导所辖各民办学校按照科学公平原则具体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区域内、区域外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

  各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结果统一于6月30日通知家长。

  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按省定标准执行(小学45人,初中50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

  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根据《通知》,各学校(含民办高中)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区域招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严禁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同时,要加强普通高中举办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的管理,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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