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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1-04-21     人气:3490     来源:珠江时报     作者:
概述:珠江时报记者从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获悉,新修订的《佛山市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办法已经出台......

  珠江时报记者从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获悉,新修订的《佛山市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办法已经出台。《办法》增加了“十百千”工业企业等五类重点企业扶持,最高补偿达 2000万元,该项政策旨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据悉,南海区政府设立“佛山市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简称风险补偿资金),风险补偿资金为5亿元(首期2亿元)。佛山市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监委会)是风险补偿资金的主管机构。监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监委办),设于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为保证资金的高效、安全运作,监委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简称资金管理人)对风险补偿资金进行管理运作。资金管理人由佛山市南海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业务上接受监委会的监督管理以及监委办的工作指导。


   根据扶持规定,单个风险补偿项目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含);区级品牌企业单个风险补偿项目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风险补偿项目的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单家企业同时只能享受一个风险补偿项目,其按时还本付息后方可再次申请。


   在此基础上,《佛山市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受保企业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佛山市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合作担保机构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两个配套办法出台。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记者了解到,该政策有四大新亮点:


   一:扩大受惠企业覆盖面


   新增“十百千”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区级品牌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企业等5类重点扶持企业纳入扶持范围。


   二:打通政策联动渠道


   风险补偿项目获得的融资资金可用于归还南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区内两项融资政策形成合力,减轻企业融资压力。


   三:在可控范围内提高风险容忍度


   将风险补偿项目逾期率由3%调整为5%,并设置逾期金额3000万元的上限,鼓励合作机构加大对企业融资投放力度。


   四:加强资金管理运作


   引入资金管理人绩效考核机制,资金管理费提取方式由原办法按固定费率提取,调整为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充分调动资金管理人积极性。


   答疑


   一、何时可以申请贴息资金?如何申请?


   贴息资金每年申报不少于4次,申报通知通过佛山扶持通网站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佛山扶持通上申请通过后,向所属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递交相应的纸质申请。


   案例解读:


   企业A是“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企业目录库的企业,2021年5月向合作银行B申请了一年期1000万元的贷款,放款后银行将该贷款项目向资金管理人进行报备,于6月获得报备确认,纳入风险补偿资金扶持范围。


   2022年5月,该贷款项目到期,企业偿还本息后,可以根据申报通知进行贴息申请。企业于2021年7月另向合作银行C申请一年期1000万元贷款,由于银行B的1000万元贷款项目尚未完结,因此银行C的1000万元贷款无法享受风险补偿资金扶持,贷款完结后也不能申请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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