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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在身边|见义勇为受伤,向谁索赔?

时间:2020-08-17     人气:1558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admin
概述:民法典总则编中对基本规定、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与时俱进地结合时事热点进行完善,对未成年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民事赔偿优先原则、自甘风险原则都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

      核心提示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今日起,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司法局统筹指导,佛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佛山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在《佛山日报》开设专栏,分篇目连续五期刊登“民法典在身边”系列宣传工作,结合当前实际,向社会大众解读民法典的热点问题,大力弘扬民法精神,普及民法知识,宣传民法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发挥出我市专业机构、法律人士的优势作用。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部分是统领民法典的主体纲要,一方面确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科学设计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规定民事权利,宣示财产权利平等保护。另一方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民法典总则编中对基本规定、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与时俱进地结合时事热点进行完善,对未成年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民事赔偿优先原则、自甘风险原则都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

      1.未成年人“氪金”是否有效?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西安吴女士因其11岁的儿子在“王者荣耀”游戏平台充值近10000元,对腾讯游戏平台提起诉讼,此案也被称为“未成年人起诉游戏公司第一案”。案件在经过审理后,最终以腾讯公司提出和解告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案件评析】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兴起带动了游戏产业的飞速发展,但伴随而来的是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导致的暴力事件和经济纠纷数量快速增长。未成年人因其心智未成熟更容易对网络游戏成瘾,为了游戏体验“氪金”进行冲动消费。但未成年人因其年龄较小,没有获取收入的途径,从而导致其更容易选择偷、抢、盗等方式获取钱财。在本案中,吴女士的儿子就是因为对游戏成瘾,便想方设法盗取吴女士的支付密码,从吴女士的微信钱包内盗取钱款。

      对于此类案件,首先要对其中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网络游戏的充值本质上买卖双方签订的网络服务合同,其本质上是一个合同法律关系。其次,根据《民法典》第十九、二十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进行追认。

      因此,判定未成年人大额游戏充值行为有没有效,首先要明确实施该行为的未成年人是八周岁以下还是八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除外)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还需要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同意或追认,追认则有效,不追认也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2.见义勇为受伤,向谁索赔?

      【案情简介】

      王某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现有人正在对路人张某实施抢劫,遂上前厉声制止,抢劫者逃窜前将王某刺成重伤,王某因此产生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案件评析】

      王某为保护张某的合法权益导致自己受到损害,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值得鼓励和宣传的行为,但对于王某产生的相关损失费用应当由谁承担?王某是为了保护张某而遭受伤害的,可否要求张某对王某进行赔偿?

      前述案例中,王某的损失首先应当由抢劫者进行赔偿,在抢劫者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时候,可以由受益人张某给予适当补偿。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民法典》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确立了在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时,受益人对见义勇为者的法定补偿责任,借此鼓励人们在危难时刻相互帮扶,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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