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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港澳通行证办理地址/佛山港澳通行证商务签证单位备案申请手续

时间:2020-09-20     人气:1027     来源:     作者:
概述: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邮编:528000  紧急电话:0757-18929939361                咨询电话:114  禅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邮编:528000

  紧急电话:0757-18929939361                咨询电话:114

  禅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邮编:528000

  紧急电话:0757-18929939362                咨询电话:114

  南海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原南海党校大院内)  邮编:528200

  紧急电话:0757-18925982861                咨询电话:114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三楼      邮编:528300

  紧急电话:0757-18923289222                咨询电话:114/0757-22835300

  高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邮编:528500

  紧急电话:0757-88880098                  咨询电话:114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邮编:528100

  紧急电话:0757-89897708                  咨询电话:114

 



  达到最低纳税标准,需要申请办理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单位,首先要在单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备案,临时聘用或兼职人员不能备案。单位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申请表》和《商务备案人员名单》。

  (二)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

  (三)提交单位年度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属减免税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减免税的证明文件,属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重点扶持企业的提交政府重点扶持企业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驻华机构办事处可免交纳税和创汇证明。

  (四)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提交备案人员在单位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税务部门企业纳税数据库查验的,可免交纸质证明)。

  (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资格认定书。

  单位备案实行年审制。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可以申请年审,备案人员一年变更不超过2次。年审时可凭原资格认定书、单位营业执照、年度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直接向地级以上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发给新的资格认定书。单位停止备案人员办理商务签注或者备案人员离开本单位的,单位应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公函,办理撤销手续。仍持有该单位有效商务签注的,应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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