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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居住证可以代办吗?/佛山常住人口非佛山市户籍人员入户须知

时间:2020-09-20     人气:2568     来源:     作者:
概述:  佛山居住证可以代办吗?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1、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委托书、代办证明材料。  2、企事业单位人事......

  佛山居住证可以代办吗?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1、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委托书、代办证明材料。

  2、企事业单位人事部为员工代办也要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委托书提供原件,代办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拓展:佛山居住证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我市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我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我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我市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办事说明:积分入户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和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指外来务工人员 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那么佛山常住人口非佛山市户籍人员应该如何办理入户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佛山市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户:

1、连续在我市居住5年或以上;

2、连续在我市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或以上;

3、连续在我市居住2年或以上、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或以上和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4、连续在我市经商7年以上;

5、为我市社会治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嘉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

注:1、“固定居住地”是指:(1)属自己或父母产权的房屋;(2)属工作单位房产,并由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3)长期租住的政府公共廉租房。

2、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3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分配、安排居住证明和关系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以审批条件(4)申请,属经商的,提供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最近连续7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合伙人身份的,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合伙人身份证明;(投资者、合伙人身份证明收原件,《工商营业执照》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4)申请,属就业(务工)的,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7年以上的《暂住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暂住证》,以及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连续5年以上参保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收原件,《暂住证》、《劳动合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3)申请的,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暂住证》,市内国、地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累计缴纳个人所税额5万元以上的证明或最近3年累计缴纳个人所税额5万元以上的纳税凭据,以及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参保3年以上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连续5年以上参保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收原件,《暂住证》、《劳动合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5)申请的,提供本市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嘉奖证书或证明;(证明收原件,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办理地址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联系电话:83329376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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