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拟出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新规!房东不报送租客信息要罚款
详细内容

佛山拟出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新规!房东不报送租客信息要罚款

时间:2020-08-03     人气:1476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admin
概述:日前,《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分别是总则、居住登记、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当中重点对居住登记有关工作进行明确规定,确立了居所报送义务人报送制度,同时规定了相违反本条例的法律责任。......

      日前,《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分别是总则、居住登记、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当中重点对居住登记有关工作进行明确规定,确立了居所报送义务人报送制度,同时规定了相违反本条例的法律责任。

  佛山是外来人口大市。截至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逾500万人,与户籍人口430万人相比,呈倒挂状态,成为了佛山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为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佛山拟通过地方立法,夯实社会服务管理的基础,推进平安、和谐、幸福佛山建设。

  《条例》指出,佛山实行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报送制度,居所报送义务人应当主动、如实报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 戴嘉信 摄 

  《条例》明确,“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一般情况下,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条例》指出,佛山实行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报送制度,居所报送义务人应当主动、如实报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

  其中,流动人口居所为出租房屋的,房屋出租人为居所报送义务人;流动人口居所为用人单位宿舍的,用人单位为居所报送义务人。这两类居所报送义务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分别在流动人口入住和搬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对于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房屋,居所报送义务人应当分别在流动人口入住和搬离时,即时报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

  流动人口、居所报送义务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自助申报平台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报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也可以到流动人口居住所在地镇(街道)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行政服务窗口办理。而受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实流动人口居住信息。

  《条例》也规定了相违反本条例的的法律责任。在居所报送义务人方面,若虚假报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虚假报送居住信息人数每人1000元处以罚款;不以小时、天数的出租房屋,若房东未按照规定报送租赁人居住信息,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罚款。

  在流动人口方面,若拒绝向居所报送义务人提供本人身份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500元罚款;向居所报送义务人虚假提供身份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获悉的流动人口及其居所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已经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市民和社会各界若有修改意见或者建议,可于8月2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交至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