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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划定范围内禁止饲养藏獒、牛头梗犬等烈性犬

时间:2020-08-14     人气:1971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admin
概述:昨日(13日),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通告,禅城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在这些范围内,禁止饲养藏獒、牛头梗犬等烈性犬。......

  昨日(13日),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通告,明确了禅城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在这些范围内,禁止饲养藏獒、牛头梗犬等烈性犬。

  该通告指出,禅城划定祖庙、张槎、石湾镇街道办事处辖区,以及南庄镇南庄社区、吉利社区、河畔社区、人和社区、绿岛社区为适用《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称的城市市区范围。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 年。


  根据《条例》,上述的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同时,烈性犬和三年内有伤人行为记录的犬只,应当实行圈养或者拴养,在圈养或者拴养地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除免疫、备案、诊疗需要外,不得携带外出;确因免疫、备案、诊疗需要携带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

  若未对烈性犬和三年内有伤人行为记录的犬只实行圈养、拴养,或违反规定携犬外出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每只5000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每只2000元的罚款。根据《条例》,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佩戴犬牌、犬绳牵领、佩戴防护器具、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等规定。

  根据佛山市禁养烈性犬名录,西藏獒犬、牛头梗犬、阿根廷杜高犬等27种犬类被认定为禁养烈性犬。而阿拉斯加犬、秋田犬、松狮犬、德国牧羊犬和大白熊犬等不纳入禁养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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