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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首批签约的21户住房保障对象即将领到租金补贴

时间:2020-11-28     人气:3015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admin
概述:根据该决定,高明区首批签约的21户住房保障对象,下月初不仅可以领到11月和12月的房租补贴,多数人还可以领到今年1至10月的租金补贴。按照每月720元的最高补贴标准计算,他们中有人最多能够领到8640元。......

高明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政策

  再传新利好啦!

  近日获悉,根据上级部署

  区住建水利局将为

  所有在今年内

  成功申请高明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家庭

  补发一笔租金补贴

  追加补贴的日期最早可从今年1月算起

  根据该决定,高明区首批签约的21户住房保障对象,下月初不仅可以领到11月和12月的房租补贴,多数人还可以领到今年1至10月的租金补贴。按照每月720元的最高补贴标准计算,他们中有人最多能够领到8640元。

  高明区公租房。资料图/吕润致摄

  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项优惠不会仅限于第一批签约对象,只要是今年内通过审核,成功签约的保障对象,都可以享受追加补贴的政策利好。

  “当然,每户家庭最终能够获得几个月的追加补贴,还得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来定。比如有的家庭3~4月才回来复工,之前1~2月没在高明租房,那么我们发放租金补贴时候,肯定不能把1~2月的补贴也算给他。”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本月底,区住建水利局计划再为一批保障对象举行签约仪式,争取年内将180户补贴名额全部消化完毕。目前相关名额还有空余,希望符合条件的市民赶紧报名申请,否则等到明年再签约,就没有这样的优惠条件了。

  那么

  住房保障对象该如何申请?

  又有哪些条件?

  需要什么手续?

  带你往下看

  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区户籍家庭:

  1.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居住,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区,或者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非本区户籍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需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27元;

  3.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4.家庭成员没购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汽车(以购车发票为准)且购车数量不超过1辆;

  5.家庭成员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新市民家庭:

  1.在本区工作,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

  2.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5.家庭成员没购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汽车(以购车发票为准)且购车数量不超过1辆;

  6.家庭成员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申请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区中低收入家庭,将申请资料提交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2.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家庭请将申请资料提交就业所在地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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