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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医保缴费年限一次性补足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时间:2020-09-14     人气:1446     来源:     作者:
概述:  一、办理条件  下列情况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费,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养老保险,下同)待遇的当月1日起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满足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2.有异地职工......

  一、办理条件

  下列情况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费,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养老保险,下同)待遇的当月1日起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满足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2.有异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历史转入(含转出后转回的本市缴费历史),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基本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

  (2)本市基本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且本市基本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外市医保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参保人退休后不足25年医疗缴费的,可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年限,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二、办理资料

  1.填写《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申请书》;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件收复印件(1份);

  3.户口薄(首页、本人页);

  注:参保人本人办理。

  三、办理地点、时限

  ◇时限

  即办(特殊情况可延长到5个工作日)

  ◇地点

  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云东海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楼(云东海大道大学路)

  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白坭镇白金大道139号)

  乐平镇劳动保障服务大厅(乐平镇盘龙东路12号2座)

  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内(芦苞镇龙坡1路1号)

  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4楼(大塘镇大兴大道96号)

  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南山镇侨新路18号)

  四、一次性医疗保险的补缴标准

  计算标准按办理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时的一档职工总缴费标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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