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送养人条件/佛山收养登记材料(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
详细内容

佛山送养人条件/佛山收养登记材料(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

时间:2020-09-17     人气:1833     来源:     作者:
概述:  送养人的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4、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子女的亲生父母;  5、继子女的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收养登记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

  送养人的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4、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子女的亲生父母;

  5、继子女的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收养登记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收养领养专题】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

  1、收养人的申请书;

  2、检拾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检拾弃婴证明;

  3、福利机构应当出具弃婴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写明接收时间、地点、接收人、身体状况、如何处理等)、抚养过程(成长报告)简介、与收养人签订的协议书、院长身份证复印件、院长签名的送养证明书;

  4、弃婴(童)公告证明;

  5、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6、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7、指定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

  8、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收养登记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收养领养专题】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